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1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建邺区廖祥初学芳农产品经营部(美团网)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初检机构认定的上述被抽检单位与实际不符,无法送达。建邺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因大仓购(华美农贸菜场店)所在美团平台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属地管辖原则,将相关违法线索移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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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 食品安全 监督 食品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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